【科研】关于申报上海市2022年度外国专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11 浏览次数: 101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上海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聚焦上海市“十四五”规划的重点领域,积极引进对华友好的高层次人才、拔尖人才和团队特别是青年才俊,充分发挥外国专家在推进“五个中心”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特发布上海市2022年度外国专家项目申报指南。具体内容请参考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高端外国专家项目

    项目定位: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重点支持引进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外国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申报条件:

1.外国专家或团队(5人以上)人选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国家和本市紧缺急需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人才。

2.申报个人项目的,专家工作时间累计每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申报团队项目的,团队成员工作时间累计每年原则上不少于2个月。

3.对于连续来沪90天以上的外国专家,聘用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者工作协议,申请工薪资助。

执行期限:202211日至20221231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为每人次不超过20万元。

    专题二、外国青年人才项目

    项目定位:重点支持引进年富力强、具有高水平科研潜质的外国青年才俊来沪开展包括博士后研究等在内的科研合作,促进外国青年学者开展长期、稳定的学术交流与研究工作。

申报条件:

1.外国青年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11日以后出生);在境外高校获得博士学位。

2.申报单位应与受资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者工作协议。

3.受资助人员每年应在华工作9个月以上。

执行期限:202211日至20221231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为每人次不超过20万元。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 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的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公函扫描件。

5.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再申报。

6.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上海市外国专家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沪科规[2020]6号)的有关要求。

    7.项目在申报时已经列入本年度科技部外国专家项目支持的,不再予以立项支持。

    8.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邀请专家来沪工作的申报单位,可在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的前提下,视情探索实行离岸创新和远程合作等智力引进新模式;对远程视频、网络办公等工作过程,相应资料应存档,并参照来华工作时间要求,科学核算专家工作量,以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者工作协议的方式明确工作报酬,按照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填报经费预算。

9.以工作内容(研究方向或技术目标)为基础申报项目,围绕同一工作内容聘请多位外国专家,应按照一个项目申报。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四、申报时间

    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112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12916:30请各单位于126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联系人:兰书琴,联系电话:64941159

 

 

     国际交流处
20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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