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11 浏览次数: 30


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特别是基础研究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四个面向”,持续推进科学基金系统性改革,突出加强科学问题凝练和推动科研范式变革等重点任务,着力提升科学基金管理水平和资助效益,为实现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更大力量。

按照科学基金资助管理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21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202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2.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三)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2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2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4.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我校申报安排

1.即日起—2022年1月14日,申请人凝练申报主题,确定研究团队,准备申报材料;如没有账号,请联系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申请开通账号;

2.2022年1月15日—2022年1月21日,申请人通过本人原有基金委系统账号登录将以准备的申请材料在线填入基金委系统,并邀请熟悉的同行专家进行评阅后修改;已经承担过国家自然基金和2016年来已经申请过国家自然基金的老师在基金委系统里是有账号的,请用原有账号登录;

3.2022年1月15日—2022年2月18日,各学院初步评审,各学院在此时间段内自行安排初审的具体方式时间节点;申请人在线填写并生成的临时PDF版本,无需正式提交,在做好形式审查后将形式审查表和承诺书一并交至学院,学院形式审查后于2月21日15:00前将签字盖章的材料统一交到科研院进行二轮审查,科研院将于2月28日前反馈意见。

4.2022年3月2日申请人系统提交申报材料截止(附件扫描上传、申请书生成PDF文件;电子稿提交后状态为“等待依托单位确认”)。各学院于3月3日15:00前将纸质申请书双面打印后提交至科研院进行第三次审查(形式审查);如果有问题,将退回电子稿,申请人及时修改再提交,请及时在网上查看状态。

5.2022年3月10日15:00前,各学院收齐材料(申请书纸质版一式1份双面打印、须有水印、无需签章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表)交至科研院。所有类型必须电子版与纸质版版本号一致。

6.科研院终审全部材料后,于2022年3月11日-18日完成全校申报审核和提交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特别提醒:各位申请人请严格按照学校的时间节点进行操作,以免影响全校项目提交。

二、项目结题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1.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2.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5. 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存储到信息系统。

(二)我校结题安排

我校相关项目负责人请于2022年2月15日前在线提交结题报告,审核通过后于2022年2月22日将正式版结题报告(A4双面打印)一式二份签章齐全交至学院,由学院统一交至科研院。

学校提醒的注意事项如下:

1、项目负责人通过ISIS系统,从文献库中检索研究成果或者按要求格式自行填入本项目研究产生的期刊论文、专利、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成果信息;请注意:将研究成果导入结题报告时,务必仔细检查所列研究成果内容是否真实准确、是否与受资助项目相关以及是否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2、项目负责人应将所有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清单制作成电子附件目录,并按照电子附件目录清单的顺序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上传,无需报送纸质附件材料。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应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取得的与资助项目相关的代表性研究成果。

3、项目经费执行情况只能填写2021年12月31日之前使用的经费,2022年1月1日以后使用的经费和应付未付的费用不能计入。

有关电子附件材料的其他相关要求如下:

1)提供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文的电子版全文;其余论文或专著仅提供电子版首页和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页,其中已录用的待发表论文还应附编辑部录用证明的扫描件;研究生学位论文仅提供电子版封面;

2)大会特邀学术报告应提供相关会议邀请函和会议论文集有关目录的扫描文件;

3)如获国家级、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励或其他重要科技奖励,应提供奖励证书扫描文件。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玥 联系电话:60873565(18817946175)

电子邮箱:caoyue901021@sit.edu.cn

联系地址:奉贤校区行政楼223室(科研计划办公室)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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