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1-11-10 浏览次数: 98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人文学院文件

  

  

应人文202115


人文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人文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引进程序,规范人才招聘流程,建设公开、公正、透明的人才招聘机制,特制订本办法。

一、方案制定。学院根据教学科研发展整体需要和各专业需求,制定引进人才方案,面向社会发布引才信息。

二、应聘审核。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人才引进报名表》报名。各专业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引进意向。

三、人才考察。学院由教学委员会和党政主要负责人等组成面试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包括面谈、试讲、学术交流、审查材料等,需确认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成果实绩、学术潜力、教学能力等。

四、综合评价。考察组成员根据面试情况,对应聘人员通过讨论或打分的形式进行综合评价,有多名应聘者时应分专业排序。

五、报送推荐。党政联席会讨论应聘人员的评价情况,在拟引进人员的《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人才引进报名表》上给出考察意见,与证明其引进层次的材料一并报送至学校人事处。

六、学校审核。人才引进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由人事处审核并上报学校人才引进办公会,进入学校面试、考核环节。

七、拟引进公示。通过学校人才引进会和校长办公会后,按照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八、研究聘用。公示期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学校招聘既有流程履行入职手续。

九、报到履职。相关手续办理完毕的拟聘用人员,可凭报到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到学校人事处报到履职,同时与学校签订首聘期聘用合同。

十、未聘先用情况,按照学校人事处关于未聘先用管理办法实施。

十一、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人文学院。


人文学院

20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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