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关于开展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03 浏览次数: 22

各学院部)

为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队伍建设,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现决定开展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内导师和兼职导师申请程序

依据《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上应研〔20191号》)(附件1,凡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项目(不含联盟计划)的优秀讲师),本人填写《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2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在原单位已取得博士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引进人才需填写《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直聘申请表》(附件4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申请经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初审、一级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研究生院复核后,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一级学科将申请人材料提交给研究生院的截止时间为20211231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受理相关申请

注:

1、《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2)、《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直聘申请表》(附件4)及《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统计汇总表》(附件5)须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请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和纸质版(一式两份,要求双面打印),纸质版需各学院签字盖章。

2、电子版文件的命名方式:《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为“硕导申请表-院系所-教师姓名”,如“硕导申请表-化工学院-XX”。

3、一级学科(方向)或专业学位授权领域设置参考《学科设置一览表》(附件6

4、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培养学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参见《研究生培养学院联系人一览表》(附件7

    5申请人须进入“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信息门户--财务业务”,提供有效清晰的经费截图凭证。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企)业导师申请程序

依据《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上应研〔20191号)》(附件1),凡符合遴选条件的申请人,本人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企)业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3)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申请经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初审、专业学位分委员会审核、研究生院复核后,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专业学位分委会将申请人材料提交给研究生院的截止时间为20211231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受理相关申请

注:

1、《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企)业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3)及《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统计汇总表》(附件5须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请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和纸质版(一式两份,要求双面打印),纸质版需各学院签字盖章。

2、电子版文件的命名方式:《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企)业指导教师申请表》为行(企)业硕导申请表-院系所-教师姓名”,如“行(企)业硕导申请表-化工学院-XX”。

3、专业学位授权领域设置参考《学科设置一览表》(附件6)。

4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培养学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参见《研究生培养学院联系人一览表》(附件7)。

5申请人须进入“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信息门户--财务业务”,提供有效清晰的经费截图凭证。

三、研究生院联系人

学硕:陈佳,联系电话:60877242

专硕:陈静,联系电话:60877204

四、附件

附件1.《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上应研〔20191号)

附件2.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附件3.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企)业指导教师申请表

附件4.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直聘申请表(用于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

附件5.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统计汇总表

附件6.学科设置一览表

附件7.研究生培养学院联系人一览表

2022年研究生导师遴选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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