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地方院校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03 浏览次数: 32


 各学院(部):

为推动上海地方院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持续发展特色优势领域,不断提升其核心竞争力,现启动2022年度“地方院校能力建设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支持目标:围绕香料化学与香精产品工程、绿色化学化工、智能装备和交通检测分析三大特色方向建设进行申报。

执行期限: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申报责任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完成所需的学术水平和独立研究能力、组织管理能力。项目组成员结构合理,团队合作能力较强。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2.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4.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5.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已获得地方院校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三、本校安排

请各学院(部)于2021年11月30日(周二)11:00前,以学院为单位由科研秘书将推荐项目材料一式六份统一交至科研院,电子版及PPT发至曹玥OA,科研院将组织专家遴选,择优上报。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申报。

联系人:曹玥;联系电话:60873565;联系地址:奉贤校区行政楼223室。

上报材料如下:

1、拟推荐项目情况表

2、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

3、10分钟PPT(以备校内答辩用)



附件2: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doc附件1:拟申报项目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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