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含实训,以下同)是学校人才培养中十分重要的教学环节,是构成学生完整知识能力结构、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和规范实习教学管理,确保教学实习的正常进行,提高实习质量,我院特制订本规则:
1、根据各年级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确定实习实践教学时间。考虑到其他课程教学,一般安排实践教学在学期的后三周。毕业实习安排在前五周,毕业论文从第六周开始,到第十八周结束,共14周。实习形式灵活多样,包括分散、集中;实习内容丰富,包括专业认知实习、专业实务实习、毕业实习等。
2、实习教学计划是专业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应根据实习实践教学大纲,在开学初上报实习实践教学授课计划和实习实践教学计划表,确定实习实践教学内容。
一般情况下,每一位教师指导30-40人,每周至少要指导3个课时。不能随意缩减或取消实习环节。
3、根据实习实践教学内容,各专业系主任或实习实践课程任课教师与实践基地负责人联系,确定实践基地指导教师。企业指导教师在实践生产过程全程指导学生。
4、实习实践课程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实习前动员,布置实习实践的相关事宜,强调实习实践教学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5、实习实践课程任课教师带领学生到实践基地,与实践基地指导教师协商,共同安排实习实践教学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见20120302人文学院实习实践教学环节过程管理规则(新).doc